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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說,千萬不要隨便幫人家證婚,就算那個人是你的好朋友也不要。
我有一個好朋友,總之就是那種白天逛完街,晚上還可以站在家門口聊天聊到兩三點的好朋友。
最近她交了男朋友,而且很神奇的被她抽到了綠卡,所以為了一了男朋友家人移民美國的夢想,兩人很快的就結婚了。
我記得見過她男朋友不過兩次,並不是很喜歡這個人,內向的要命,帶個大男人出來就像帶個還沒斷奶的小孩,
纏著媽媽不放,一下子摸手,一下子摸腿,當時我只覺得那是熱戀期,
不過就奇怪我那位朋友,本來也不是那麼肉麻當有趣的人,難道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?
但是好朋友要結婚,還拜託我當證婚人,當然義不容辭。
現在想想真是好傻好天真,我又不是很認識那男的,怎麼會呆呆的跑去幫他們證婚?
還自以為得意,誰知道自己是不是害了人。
果然兩人一起到了美國沒多久,就發生了一堆狗屁倒灶的事情,讓我對那男的印象更糟。
不知道是不是近朱者赤,有時在msn上也覺得朋友說話的方式和一些價值觀和以前不同了,
雖然不想這樣就否定了十幾年的交情,但是總覺得人怎麼會變的這麼多,
有些失落,但也無可奈何,人在世界上本來就是孤單的,
尤其結了婚,另一半就是自己最重要的人,朋友算什麼呢?
真奇怪我幹嘛沒事找事幫人家證婚,現在覺得自己蠢事事件簿上又多添上了一筆,
太好了。
以後千萬記住,凡是要幫別人簽名的事都別做,
因為做了不後悔就罷,後悔了只能自己怪自己,
笨死了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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