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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tgirl

hatgirl no. 1

之前常去附近一間小火鍋店,其實並不是特別好吃,也不便宜,只是是實在很近又乾淨,而且營業時間到很晚,線型的吧台上有電視,十分適合我這種晚歸的人獨自去吃宵夜。

櫃台的背牆上填滿了奇異筆的簽名,龍飛鳳舞沒有幾個認得出來,不過很確定S.H.E常來光顧,櫃台上除了擺了幾張有親筆簽名的專輯CD,我自己來吃飯時也還碰過幾次,還算蠻低調的客人,不太吵鬧,遇到白目的店員(應該是老闆)巴結的說:「我們店員上次看到你來,興奮的要命」時,也不特別得意,只是低聲的喔了一聲。而我因為不是她們的fan,當然也不會特別在意。

不過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,就讓我再也不想去這間火鍋店了。當然,和S.H.E沒有關係。

那天很不巧,因為吧台的座位都滿了,我和男人只好一起坐在八人長桌。長桌是四四對坐,桌子又過寬,講話會很不方便,於是我和男人就坐在同一側。

過了一會兒,來了一對應該是情侶吧,被領到了我們對面的座位。

女孩子進了室內仍然戴著帽子,因為皮膚很白,又染了紅髮,打扮顯然不是路人甲的樣子,所以我稍微撇了一眼,喜歡看看美女嘛。

結果這個女孩果然不是路人,而是很多男生心中的玉女歌手(算是吧),臉有點方,個子小小,歌聲很好很清亮的那一位。

不過因為我一向對那種嗲嗲的歌聲很感冒,又想說人家歌手也是有隱私的,所以就埋著頭自顧自的吃著火鍋,盡量避免眼神的接觸,以免造成人家的困擾。

不過,就算我不想不打擾對方,可是對方卻似乎很在意竟然沒被坐在對面的客人認出來,於是,隔著一米寬的桌子,開始和男伴聊起她明天幾點要進錄音室,幾點要幹嘛,最後聽到了店裡的音樂,竟然在吃飯中就起歌來了。

女孩一直說歌很好聽,問是誰的歌,男伴居然也不知道,我說「居然」並不是瞧不起人,而是因為這首歌是卡本特兄妹的暢銷歌「yesterday onece more」...

這也就罷了,讓我不再想踏進這間店的原因是,店家不顧別的客人的觀感,就算這對名人情侶已經點了海陸大餐,還不停的送上招待的海鮮(人家根本吃不下啊),平平比別的火鍋店貴了一百塊外加服務費,服務卻大小眼到這種地步,就算男朋友說我小心眼,我也不想在去這種餐廳了。

 

hatgirl no.2

母親節碰上媽媽和小妹的生日,加上我們都是好吃一族,想說好好來吃個buffet吧,於是就選了信義誠品樓上的泰國餐廳,不負所望的是,有很多好吃的魚蝦生蠔,還有高貴又很貴的movenpick冰淇淋,大家吃的盡興,然而戰況進行到八局下半,輪到我進攻紫米粥順利跑回本壘時,卻見在座的爸媽小妹一臉大便,為什麼?本來不是吃的很開心嗎?原來,坐在涼亭半開放包廂的一桌大學生(大概)不斷的發出哄堂大笑,其中尤有甚者,是一個全身黑衣戴著帽子的女生。

她發出的笑聲不但中氣十足而且硬是高出八度,可說是技驚四座,這種若無旁人、捨我其誰的笑聲,就彷彿是周星馳電影裡的韋春花再現,「啊哈哈哈哈~我們是很純潔的啊~啊哈哈哈哈~」

老實說,平常的我並非善類,要是同一個用餐場合有被父母縱容大聲喧嘩的小孩,或是在昏黃的餐廳內猛開閃光燈按快門白目客人,我絕對會死瞪著對方直到讓對方知道他的行為已經干擾到別人用餐。但有我父母親在場的時候,我立刻就成了小孬孬,尤其當我發現那位韋春花不是別人,正是特務女士時,我同時也發現老媽的戰鬥力開始勃發。

果然特務小姐是練過的,不但笑聲中氣十足,面對旁人的側目也不以為意,越笑越瘋狂,越笑嘴越大,果然台風穩健,是開過演唱會的咖。

然而,對那桌客人怒目相向已經不能滿足老媽的戰鬥慾望,老媽甚至準備要親自走到那桌請那些客人音量小點。然而我的鄉愿個性就在此時此刻展現無疑,為了避免特務小姐多一條八卦,也很怕老媽也變成這個餐廳裡的噪音源之一,我立刻放棄了紫米粥,一邊交代小妹拉好我媽,一邊趕著去櫃檯埋單。

這件事情發生以後,本來很不屑別人一天到晚批評特務女士香腸嘴的我,立場也動搖了,倒不是因為她韋春花式的笑聲,而是...隔著五、六公尺遠的距離,特務女士大笑時咧開的那張闊嘴根本就是個大黑洞,想叫人不注意也難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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